购买24瓶贵州茅台酒系假酒,法院驳回十倍赔偿诉讼请求,咋回事儿?

时间:2025-07-05 22:29:18 来源:毫不讳言网

来源:酒类零售与连锁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商家“假一赔十”的购买承诺,但购买假货后一定能获得商家十倍赔偿吗?瓶贵赔偿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购买高档假酒以期获得“假一赔十”的州茅咋案件,判决驳回了十倍赔偿的台酒诉讼请求。

章某某到某商行购买24瓶酒,系假共计支付货款6万元。酒法后章某某发现其所购茅台酒系假酒,院驳遂与该商行交涉,回倍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诉讼事儿故章某某提起诉讼,请求要求该商行返还货款6万元,购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的瓶贵赔偿相关规定承担60万元赔偿金。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州茅咋章某某购置的台酒案涉酒水经鉴别系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标签的系假强制性要求,足以误导消费者,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该商行作为销售者,未通过正规进货渠道购买并严格查验酒水合格证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酒水质量合格,其将案涉酒水作为真实的茅台酒销售给章某某,应视为明知案涉酒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故案涉酒水价款6万元应当予以返还。但结合章某某至一个陌生的市场上购买大量茅台酒、要求商行在每瓶酒上签字做标记、在送货单上注明每瓶酒标号以及其陈述的较为异常的发现假酒的行为,应认定章某某的购买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的范围,故判决驳回了章某某要求该商行支付价款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章某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值得注意的是,有权要求产品销售者进行十倍赔偿的主体应系消费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目的是鼓励受损害的广大消费者同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作斗争,而不是鼓励个别人、少数人利用法律规定来牟利。本案中,尽管章某某形式上确实向该商行购买了大量酒水,但从实质看,其购买行为不属于正常生活消费范围,不应认定其系消费者,其不得以“假一赔十”的规定就明显不符合日常经验的购买高档白酒的知假买假行为向该商行主张价款十倍的赔偿。(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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